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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思政部)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

来源: 日期:2014-04-04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青年教师是教师队伍的一支生力军,为促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迅速掌握教学基本规范和教学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建设一支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人文学院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
    本次遴选出的指导教师是人文学院(思政部)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奖励的优秀讲师。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较深的学术造诣,良好的师德和优良的教风,治学严谨,工作认真负责,能够胜任导师任务。主要针对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指导方案和发展目标,确定分阶段指导任务和计划。关心青年教师思想品德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为加强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规范实施,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和院部签订青年教师指导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院(部)负责组织实施导师与青年教师的考评工作,并建立完整的档案。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导师和青年教师给予表彰与奖励。(杨硕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