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升我院辅导员的工作质量,护理学院在B7-447开展学习交流会。会议由学院副处级辅导员方晓主持,全体辅导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方晓首先强调了辅导员工作在政策法规上应走在前列,随后带领全体辅导员通读新版《规定》,并结合近几年学院学生工作案例,就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解读,他强调了新规定的五大特点:一是突出高校立德树人根本要求,重点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二是针对近年来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潮,新规定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细化奖惩制度;四是促进学生自我管理,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五是推进高校依法治校,进一步健全学籍管理的制度规范等。

《规定》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和广大学生工作者的业务素养提出了新的期待,为高校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今后护理学院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的学习,切实提高辅导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进一步加强护理学院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李兴兴/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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