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中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等规定,针灸骨伤临床学院认真组织有关评审工作。
该院及时成立了中初级岗位评议组,评议组按照《安徽中医学院教学科研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中初级人员岗位聘用的业绩条件。结合学校、我院的实际,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拟定了《针灸骨伤临床学院讲师(助理研究员)和助教(研究实习员)岗位聘用的业绩标准》、《针灸骨伤临床学院讲师(助理研究员)和助教(研究实习员)岗位聘用业绩考核量化标准》,并组织全院教师讨论修订,最后形成一致意见。
3月16日评议组对17位申报中初级岗位的人员逐一对照标准,认真进行评议,确定岗位级别(初评),并公示、上报副高级岗位评议组进行审核。(张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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