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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0-04-24作者:国资处 点击:
各潜在供应商:
安徽中医药大学建设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招标(项目编号:AHTCM-CS20200402)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1、关于人员社保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
“须提供磋商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供应商单位进行社保缴纳的证明,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个人参保证明)截图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安徽中医药大学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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