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皖〔2011〕230号文件,表彰了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和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马鞍山市等10城市为“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铜陵县等24个县城“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县城”荣誉称号,合肥市汽车站等1186个单位“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受表彰的20所高校、大中专学校中,我校位于榜首。
近年来,学校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一中心任务,秉承“至精至诚、惟是惟新”的校训理念和“北华佗・南新安”的医学传统,坚持走“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技强校、特色弘校、文化塑校、和谐融校”之路,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思想教育为核心,以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文化建设为载体,以环境建设为基础,以和谐建设为目标,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己任,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及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构建和谐校园,有力地保障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这是继我校获第七届、第八届省文明单位后,再获殊荣。(校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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