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学校中药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征求意见会在药学院会议室召开。副校长戴敏、许钒和研究生院院长申国明出席会议,部分中药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在读博士研究生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药学院院长桂双英主持。

戴敏指出,培养方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宪章”,是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的具体体现,此次培养方案修订对培养中药学专业创新性高层次人才意义重大,为此专门召开今天的征求意见会广泛征求各方代表的意见和达成共识。戴敏强调,要按照国务院学位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相关改革要求修订此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要把握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之间的关系、导师指导与博士生自主学习和研究之间的关系、导师负责制与集体指导之间的关系、过程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注重创新能力培养与创新成果取得的有机统一,努力实现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相互促进。
许钒、申国明以及与会博士生导师结合自身带教博士生的实际经历,在培养年限、课程设置、学习方式、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实践能力、学位授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分析;在读博士研究生代表根据自身学习和培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提出了修改意见。
通过本次会议的深入交流与探讨,明确了中药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及学位授予要求。中药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有利于构建完善的培养体系和科学的课程体系,进一步加强中药学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有效地保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质量。本次修订后的中药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将从2021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刘雅蓉/文图 吴达武/审核 尤志成/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