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作职责
(学生资助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就业指导中心) 1、负责制订学校本专科学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订总体教育方案,指导学院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管理和学生事务工作,指导学院开展学生安全稳定、学风建设、综合测评、评优表彰、违纪处理等工作; 4、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助学贷款服务、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代偿等各项资助工作; 5、负责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的学籍管理,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及异动工作; 6、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学号编发、学生证办理和发放工作;各类学业证书的印制和发放工作; 7、牵头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心理健康工作,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预防、危机干预等工作; 8、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考核评优及管理等工作,会同做好辅导员聘用、职称评审和职务晋升等工作; 9、负责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档案材料归档、转递、使用、保管、查询等工作; 10、负责全校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咨询与指导工作及毕业生基本信息的收集、分析、统计、审核、报送工作; 11、负责就业市场调研、巩固、拓展和优化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行为的规范管理、就业协议书的签署及就业手续的办理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做好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13、负责学生工作相关文书档案管理和有关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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